针对离婚协议中分割财产有哪些条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里要特别注意提出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时间为一年。 4、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要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形式可以是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的,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即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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