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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回复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本质是被害人的财物被行为人故意毁坏,而毁坏却有毁灭和损坏的区别,“所谓毁灭,是指使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丧失殆尽,如烧毁、捣毁等。所谓损坏,是指使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部分丧失。”毁灭是指财物的价值全部丧失,而损坏则是指财物的价值部分丧失。由于存在毁灭和损坏的区别,因此,只有在财物被毁灭的情况下,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与盗窃罪、抢劫罪等侵犯财产罪中数额的含义才完全一致,而当财物只是被部分损坏的情况下,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与盗窃罪、抢劫罪等侵犯财产罪中数额的含义是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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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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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如下: 1、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在考虑材料费的综合成新率与残值之差上认定犯罪数额; 3、关注被毁坏部分的直接价值减损和财物整体功能的下降或丧失的认定方式。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认定标准:数额较大的起点是5千元。数额巨大没有统一规定,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自行规定本省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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