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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欠了高利贷,后因事故死亡(已分家),请问这些钱由谁来还?

2019-03-13 14: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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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13 回复

专业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民间借贷法定最高年利率有24%和36%两个限制,如果年利率低于24%,法院将依法保护;如果年利率在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称作做自然债务区,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愿履行,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护的,如果已经依有合同规定给付了,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因此,您应当按期归还高利贷,但是可以拒绝归还年利率超过24%部分的利息;如果您按期不还,对方是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的,承担违约责任的;2、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但是如果放贷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此时高利放贷就由民事问题上升为刑事责任。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您与对方的借款合同中并未约定以车辆做质押或者到期不还对方可以扣押车辆,那么对方私自扣押的行为侵犯了您的财产权,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车辆,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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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哥哥欠钱后,弟弟是否要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弟弟没有为哥哥的债务进行保证的,弟弟无偿还责任,应当由哥哥自己由财产进行偿还;弟弟为哥哥的债务进行保证的,哥哥欠钱后无力偿还的,弟弟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一般情况下,保证范围应当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首先遇到欠钱不还时,要收集好证据,比如借条、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第二,收集对方财产信息,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在法院胜诉后,能执行到对方的财产。第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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