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传票送达: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给被告下达传票,可以直接找到被告要求其签收传票,或者由被告同住的成年亲属代替签收传票。 如果被告以及被告同住人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传票。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取公告形式送达传票。《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针对离婚律师权威的法院传票送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决定起诉离婚的,传票是由法院送达的,不是由律师送达。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确定开庭时间后,在三日前发送传票给各当事人。
法院传票可能是特快转递送达专员,或者是法院专员送达。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一般有以下的两种:1、特快转递送达,需要当事人签收,里面会有起诉书等法律文书;2、法院专员送达,告知当事人详情,并递交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国际的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