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针对关于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和婚姻法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姻法已经失效,最新《民法典》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会考虑子女和谁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的问题;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子女的真实意愿。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经验,提出了以下处理意见: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而不抚养,可以由父方抚养; (2)两周岁到八周岁的子女,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考虑孩子由谁抚养,如果一方绝育、或者一方没有子女而另一方有子女,则一般考虑由其抚养;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见。 此处相关法律规定为十周岁,但民法总则施行后,法院一般都倾向于八周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