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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争夺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收集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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