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签订的中标合同的履行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合同订立的标准程序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时间期限等; 2、承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订立了合同。如果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