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2月22日,该县调整了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新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综合考虑被征地的类型、质量、等级、区位等多种因素计算征地补偿费用,补偿标准更加精确、科学和合理,有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调整后的县城规划区地类划分为蔬菜基地、水田、旱地、园地、林地、水域、建设用地等七大类,并在七大类中又细分了十五小类,各小类根据区域范围又划分了四种类区,在同个类别中一、二类区比三、四类区补偿标准每亩高出2000元至6000元不等。从补偿标准来看,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各地类征收补偿标准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平均每种地类补偿比原补偿标准提高了25%以上,其中一、二类区稻田补偿标准达到每亩2.65万元,比原补偿标准每亩1.7267万元提高了34.8%。 此次调整,该县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请按汇总平衡结果更新征地补偿的函》以及省政府批准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在深入调查研究,经过听证程序征求各方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调整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针对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