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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不善退伙

2022-03-16 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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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6 回复

专业分析:

合伙人可以提前30天通知退伙,因为合伙企业属于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形式,只要合伙人之间协商一致即可退伙。本案由于经营不善申请退伙,其他人肯定不同意,因为风险是大家共担的,如果你执意退伙,退伙时应当对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尽心结算。本案情况你可以申请退伙,并对以后发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需要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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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合伙协议是合伙人关于合伙事务的约定,合伙协议的内容会根据具体的合伙事务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2.合伙协议应当包含的内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和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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