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不履行(包括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可分为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履行地点不当的履行和履行方法不当的履行)。毁约不是法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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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区别主要有如下方面: 1、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才在当事人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当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2、行为主体的不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不影响受害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违约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由于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违约行为的主体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侵犯的权利不同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 4、承担的责任不同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两种责任在性质、构成上均有差别。
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两者在概念、受哪个法律规定、违法结果上有区别: 1.行政违法行为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2.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国务院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行为。 3.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结果是要受行政处罚;有民事违法行为的结果是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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