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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首先必须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务等问题,然后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办理; 2、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必须进行说明,并且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面签字才可以。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才正式生效,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任何证据来使用,上边的条款是建立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代表诉讼阶段的态度; 3、协议离婚的费用,协议离婚属于费用最低的离婚方式,只需9块钱的工本费就可以了,和结婚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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