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婚姻登记办理有哪些相关的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在自愿情况下,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机关填写离婚协议书,待民政局人员审核后,收回结婚证再发放离婚证; 2、诉讼离婚,向法院提交离婚民事诉讼书、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结婚证。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即行宣判。
结婚登记的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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