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土地证若有使用期限,你的土地属于国有出让,出让期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出让期限在土地证或者土地登记档案中都有标明,国有土地出让,90年代才刚刚开始有,就你买的土地来说,出让期限一般不会到期,也不存在买的说法,出让到期可以自动续期,到时是否要收费续期政策也没个定论。 关于土地证更名: 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流程如下: 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2.带着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3.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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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 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标有受让方名称、面积、坐标的用地图; 5、具有土地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 6、土地登记申请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经鉴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二手房买卖合同; 3、原土地使用证; 4、房屋所有权证; 5、过户登记申请表。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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