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男方争取的有利条件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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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他条件如下: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取: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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