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针对遗嘱公证都包括哪些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审查与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