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过户,要拆迁了怎么办? 1、检查是否有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的收据,如果没有就找卖房的人补上。购房的手续一定要保管好,这是关键凭证。 2、找房子登记的业主(卖房人)开具证明,证明房子已卖并付清了房款、房子已交付。 3、凭上述的证明材料到拆迁人那里登记,争取成为被拆迁人。 4、如果卖房人不配合,只有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房人配合进行房子过户。如果房子过户前卖房人成为了被拆迁人,有可能拿走补偿安置款,那就要立即向法院要求对补偿安置款采取保全措施了。 卖房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最好找当地律师帮忙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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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后没有落户会使公民户口处于“凭空”的情况下,若长久没有办理入户还会使公民户籍资料被双方户籍部门注销。公民应该及时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避免户口簿被注销。在进行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到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这个准迁证的有效期限是三十天,所以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完成,否则将会失效。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程序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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