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 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等,都必须明确清楚 2、价款 即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的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 3、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即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房价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等。 4、产权登记及费用 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5、房屋基地使用权 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 6、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后,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而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即为违约责任。比如开发商逾期交房,交房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购房者不按期支付价款等。出现类似的情况,是强制履行合同,还是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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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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