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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变更以妻子名字

2023-08-16 1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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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6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配偶可以申请在房产证上追加自己的名字为共有人,但这不属于房产的过户。办理追加配偶为共有人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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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离婚孩子名字可以变更,由其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然后携带申请报告、小孩的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房产加名字有用,属于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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