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未规定必须手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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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只要是按照以下内容的来写,应当属于有效: 1、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 2、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无任何胁迫和欺诈; 3、子女是未成年的,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达成约定; 4、夫妻双方还必须对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作出处理。
离婚协议是人的一生中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其使用的频繁程度等同于户口本。离婚协议直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设定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因此,其比一份商业合同的重要性要强很多。离婚协议的内容包含三大部分,一是双方的身份信息,基本是列明身份证上载明的内容即可。二是婚姻期间的概况,如结婚时间、双方结婚后的情感情况、生育子女情况、离婚原因等。第三部分是离婚协议正文,包括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房产、车辆、股权、存款、大件贵重首饰等财产的归属;补偿方案;债权情况及归属;债务情况及由谁承担;子女抚养情况;探视方案等内容。大部分离婚协议的格式是相同的,但内容的表述确是五花八门。而离婚协议内容的表述才是真正的技术活。因此,咨询专业律师,由专业律师代为书写离婚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根据现有的技术,婚姻登记处多半是会要求当事人用电脑打印离婚协议而不会冒然接受手写的离婚协议书。不过,这二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只要落款签名真实、内容合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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