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针对担保合同无效责任分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方式: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制度,即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如下: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缔约过错责任,担保人有过错,只应根据其过错大小分担债务人应承担的主合同无效责任。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缔约过错责,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可能因自身原因无效,如果国家机关非法保证他人的债权,违反了平等原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