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能提前续签。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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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作出的解释。经2005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29日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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