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在单位应当在其被车撞伤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为申请的,职工本人和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三、交通警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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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要看车祸是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是不是合理的上班时间,以及是不会合理的上班途中确定。如果是合理上班时间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不是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车祸就算工伤,反之则不算工伤。 所谓上班途中指下列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所谓合理时间的理解应当参考劳动者住处和单位之间的距离、劳动者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状况、天气状况、路况条件等因素来综合认定,不能局限于一个固定时间段。 是不是本人主要责任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
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等伤害的属于工伤,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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