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1、公司先通知业主。 2、有租约物业在出售的过程中,原来房源的租客必须签署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否则原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 3、如果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和业主一起与租住客户协调——态度必须温和,告诉业主不要刺激客户,以免租户产生逆反心理。 4、礼貌的告诉房源租户,该物业已经售出,如果租户需要继续租用,将帮助他和新的业主协调,在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让他重新签署协议。 5、如果租户不同意协议续约或者新业主不愿意续约给租户的话,房地产中介要根据租户的具体要求,尽快帮助他需找符合他条件要求的相似物业,解决他的问题。【注意】如果租户没有提到“优先购买权”的事情,房地产经纪人不要提醒他,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只是告诉他,因为业主更换,所以需要租户配合一下。
针对如何与二手房租客进行协议过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过户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从买卖双方看房开始直到房款两清,二手房过户有着严格的程序。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到各区县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咨询服务台领取格式化合同文本,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交付时间,并立约下定金。如果需要按揭的,买卖双方需要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按揭业务。第三步,买卖双方需要携带申报资料共同来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填写申请表,在财税窗口进行价格核定之后,交易双方需要把所有申报资料交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相关办事窗口,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到场的,需要出具有效的书面委托书,实施实名登记制前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夫妻双方到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转让的房产已经设立抵押的,还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受让人已经知晓的书面证明文件。最后凭完税契证和受理单,申请人便可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领取房产权证。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