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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工后了他说下个月来拿工资我来拿工资时他就没有把工资结给我了

2019-02-23 1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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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2-23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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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工伤条例的规定,工伤伤残一共分为十级,工伤骨折是几级需要通过鉴定结果确定。通过伤残等级确定其具体的补偿待遇,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首先看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局发起劳动仲裁。如果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那需要知道老板的身份证号名字和具体的住址,然后到法院去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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