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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的条件有哪些

2022-10-13 1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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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3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如果劳动者因为发生工伤不能工作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赔偿,从而保证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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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是: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合同期间内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标准如下: 1、一般根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期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双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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