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是由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导,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的社会团体,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的合法利益,在政府和消费者、经营者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消协理事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是任何一个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都无法比拟的。因此,把消费者协会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平台,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商行政管理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包括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内的一切社会力量,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从而“进一步健全全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协作、合作机制,形成整合资源、互通有无、整体联动、合力维权的工作格局,严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全社会营造公平、正义、诚信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针对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