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意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
针对禁止近亲结婚法律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有: 1.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法定事由了。另外,婚前检查都是靠自愿,法律也没有强制规定领结婚证必须婚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