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或者从事收尾性、预备性工作中踩到塑料袋摔断腿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针对工作场所踩到塑料袋被人打断腿是工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被人打断腿是不是重伤情况如下: 1、四肢长骨骨折或者膑骨骨折都是轻伤,具体应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 2、如果经过司法鉴定是轻伤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情况。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被他人殴打能否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被他人殴打是否与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则应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关系,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