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上海的司法解释

2022-05-02 08:39:41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2 回复

专业分析:

精通公司法相关、经济相关、知识产权。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维权,证券虚假陈诉,公司并购、拆分、重整、破产等业务。具有丰富的司法系统、经济系统人脉。成功办理多项上海知名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商标、专利、著作权维权事务,多项证监会虚假陈诉小股民维权,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龙头股份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等涉外仲裁案件。

展开更多

针对上海的司法解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公有住房的征收补偿利益归属于公房承租人及同住人。 同住人的法律规定看似寥寥几字,即同时满足户口、实际居住、他处无房三个条件,但现实中各种家庭情况纷繁复杂,个案不同,事无绝对,甚至存在着一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解释主体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而“两高”属于最高司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2、解释效力不同: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的,其解释效力要低于立法解释,不能与立法解释相冲突。 3、解释情况不同:根据立法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针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解释: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而“两高”只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