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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出后如何办理补偿

2023-05-05 1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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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及使用权。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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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在农村有户口无房的,发生搬迁一般没有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和安置资格基于房屋存在,没有房屋没有相应补偿,但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无房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在征收补偿中得到相应份额,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 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有户无房,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处理如下: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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