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员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逾期末办理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医务鉴定保证书》、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等,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员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有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等。 二、受理如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收文回执》给申请人。 三、补偿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如工伤医疗费和各项补偿额累加超过业务经办人员被授予的审核权限时,经办人员需逐级呈报相关上级领导核准。经逐级核准后,经办人员给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打印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决定书》、《深圳市工伤保险基金偿付核定单》,并通知财务部门将偿付金额转帐支付给用人单位或员工。伤残等级为1~4级的非深圳户籍员工,确有特殊困难要求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的,经书面申请,工伤保险部门可与其签订协议办理。
针对单位给报销的,工伤已经过去一年了。当时工伤时的医药费都报销了。现在我怀疑又复发了可以在申请工伤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职工在上班时遭受工伤,单位应立即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结果会在60天左右公布。伤残鉴定可以在伤情稳定后进行认证,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定,大概半年左右。伤残鉴定结果下达并上缴后会在60天内给出伤残鉴定结论,将全部材料备好后,有关部门会在60天内会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户。
首先您应该立刻去做工伤等级鉴定,这个很重要,是您求偿的依据之一。 其次,去社保局查询您的社保缴费记录,如果发现公司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公司要您签的协议书就是完全违法的,因为公司不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的一切赔偿均可以向公司主张。您可以主张的内容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如果您仍有疑问的话,具体法律途径和维权手段您可以和我电话沟通,电话号码在我的主页,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您一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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