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变卖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电话录音不算证据。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电话录音算证据。双方电话、当面沟通过程中,当事人的录音,通常能作为证据。在他人隐私场所如住所,以窃听非法方式录下的,该录音不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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