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如下: 《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 果树、花地 荔枝树、龙眼树按树龄划分,树龄在4年以下的每亩补偿5000元,树龄4年以上每递增一年,每亩补偿递增1250元,树龄递增至15年或以上,每亩最高补偿18750元;零星荔枝树、龙眼树树龄在4年以下每棵补偿80元,树龄5年至6年的每棵补偿150元,树龄7年至8年的每棵补偿280元,树龄9年至10年的每棵补偿400元,树龄11年至12年的每棵补偿500元,树龄13年至14年的每棵补偿600元,树龄15年以上(含15年)的每棵补偿750元;榄树及芒果、黄皮、火龙果树等按荔枝树补偿标准的80%计补;杨桃、菠萝蜜、桃树等按荔枝树补偿标准的70%计补;柑、桔、橙、柠檬、佛手、柚、葡萄、桑、青枣树等按荔枝树补偿标准的60%计补;木瓜树成片未挂果的每亩补偿3000元,已挂果的每亩补偿4500元,零散已挂果的每棵补偿25元,未挂果的每棵补偿7元;蕉树成片种植半年以内的,每亩补偿3750元,半年以上至挂果的每亩补偿5000元,零散蕉树,以3-5株为一堆,半年以内的每堆补偿25元,半年以上至挂果的每堆补偿50元,单株已挂果的每株补偿25元,未挂果的每株补偿7元。 姜花每亩补偿5000元,菊花每亩补偿6200元,富贵竹每亩补偿7500元,玫瑰花每亩补偿9300元;观赏竹类每亩补偿9000元,灌木、草本植物、藤类植物每亩补偿7000元;乔木类和棕榈科类植物每亩补偿15000元。
针对附件珠海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