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按什么规则处理,破产程序终结后怎么办

2023-05-16 08:47:07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6 回复

专业分析:

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则处理: (1)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的意义是破产企业的法律人格归于消灭。管理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公章以及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在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终结的情况下,终结后的有关法律事务,如企业注销登记,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院委托的人员办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管理人未提请终结有过失的,由管理人承担。 (2)管理人职务终止。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3)连带债务的存续。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4)新发现财产与追加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新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财产的,按照追加分配程序办理。 (5)其他事务。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其他事务,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安置企业职工等,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展开更多

针对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按什么规则处理,破产程序终结后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则处理: (1)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管理人职务终止。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3)连带债务的存续。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4)新发现财产与追加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新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财产的,按照追加分配程序办理。 (5)其他事务。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其他事务,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安置企业职工等,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终结裁定。有上述后三种事由即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管理人有义务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如果管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提请终结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终结。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应当予以公告。 破产宣告时的终结,通常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人民法院在破产宣告时,已经发现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的,应当同时裁定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这种情况称为“同时终结”。同时终结也可以由债务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2、终结后的有关事项。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则处理: (1)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的意义是破产企业的法律人格归于消灭。管理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公章以及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在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终结的情况下,终结后的有关法律事务,如企业注销登记,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院委托的人员办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管理人未提请终结有过失的,由管理人承担。 (2)管理人职务终止。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3)连带债务的存续。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4)新发现财产与追加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新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财产的,按照追加分配程序办理。 (5)其他事务。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其他事务,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安置企业职工等,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