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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2022-12-07 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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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07 回复

专业分析:

《破产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第三十八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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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中,货款是排在最后。破产的清偿顺序依次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的破产债权。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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