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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是什么呢?

2023-05-15 17: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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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5 回复

专业分析: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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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具体包括:其 一、全部赔偿原则;其 二、财产赔偿原则;其 三、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原则;其 四、公平原则;其 五、等价赔偿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为: 1、对于机动车之间的赔偿适用过错原则,也就是没有过错的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方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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