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今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有延长申请执行期限的内容,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同时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因此,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法,你申请执行并未超过期限。但由于新法于2008年4月1日才正式实施,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你已经超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限。你提出的问题涉及新旧民事诉讼法的衔接,应如何解决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