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2009年11月28日交通事故工伤,现在已经有2年零7个月时间,仍然需要继续治疗。能延长治疗期吗?

2018-08-11 15:38:15
推荐答案

王亚东律师

2018-08-11 回复

专业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展开更多

针对2009年11月28日交通事故工伤,现在已经有2年零7个月时间,仍然需要继续治疗。能延长治疗期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新仕律师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出现了医疗事故的,在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时,一般需要考虑三个因素。例如: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的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需要承担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和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张新仕律师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工伤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赔偿的问题。如下:1、工伤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首先应当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经鉴定确实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找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3、就赔偿问题,可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书面意见,也可通过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还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赔偿事宜。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