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时男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的分割首先需要判断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名下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有能够证明其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由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的分割: 第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只是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也要平均分配; 第二,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