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人身保险合同的终止

2023-06-18 09:01:45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8 回复

专业分析:

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下列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 (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展开更多

针对人身保险合同的终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

郭安慧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以下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1、保险期限届满。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