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异地单方起诉离婚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还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内容,夫妻双方离开家乡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要求离婚的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只有一方离开,未离开方作为原告可在自己居住处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不知道另一方现居住的地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公告”方式通知进行离婚。
针对异地单方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如下:1、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异地离婚的办理手续如下:对于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诉讼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