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误工费任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后,只要是机动车方有责任,那么受害者就将会得到对方的交强险限额赔偿范围内的赔偿。超出的部分,就按照按责定赔的原则进行分别来承担。由于事故为双责事故,主责承担7,次责承担3。营养费用是受害者所需费用中的一项,也是应该按此处理的。不过,营养费用在理赔费用中占极小部分,如是轻微伤,这笔费用大不了就在五百元左右吧。营养费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来确定,一般标准不高,就几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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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的标准无特殊情况下是30元一天。误工费有工资按工资赔偿,低于平均工资按平均工资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费,营养费,30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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