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第二十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因此,依你们现有的情况,仅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是城镇户口情况下,不能生育二胎。如按第二十条的理解,如果在婚后生育之前迁移户口为农村户口,第一胎为女儿的情况下可再生一胎。各地细则或有不同,具体实施还需咨询当地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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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胎如果都是一个孩子的,可以生育三胎。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为了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这项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计划生育是指有计划的生育子女的措施,计划生育成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是指由国家制定或在国家指导下制定的规范育龄夫妇生育行为(包括生育数量和质量)的准则。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条例主要是,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规定。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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