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有门诊慢(大)病报销。 2、其标准是:门诊(慢)大病的补偿比为40%,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3000元。 2、新农合门诊慢(大)病办理及报销的程序是: (1)办理所需材料:到所在乡农医所领取“新农合门诊慢(大)病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并持患者本人在县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的检验报告单或疾病诊断书、户口薄、身份证、农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和乡农医所签字并盖章,同时将以上材料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工作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办理的时效原则规定为每年的6月30日前。 (2)报销的程序是:每年的11-12月为集中报销时间,所需材料是每次就医的门诊发票、定点医院对应每次开具的专用处方(作为每次用药清单以备审核)、本人的新农合慢(大)病卡、农医证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审核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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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的报销标准是:每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城镇职工按80%报销,城镇居民按50%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对门诊慢性病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年底报销变成在慢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参保患者可以持处方到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享受同样的直接报销政策。目前,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有40个病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有44个病种,病种的年度补助限额从5000元、8000元到2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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