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针对小青因大白不想怀孕起诉大白要求离婚,大白拒绝归还并要求小青补偿大白青春损失费20万元,请问法院该判小青或大白支付给对方多少钱(固定资产用钱计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中国大陆使用青天白日旗是违法的:首先,青天白日旗是被推翻的国民党的旗帜,这个旗帜用在影视剧中或作为文物保留下来(如芷江日寇受降地)可以,但一般人不能随便使用。其次,青天白日旗现仍被海峡对岸使用,这是内战遗留问题。但正因为如此,这个旗子就有了高度政治含义,你在大陆随便使用如果没人管,那肯定就被台湾那些主张“两国论”者、那些台独分子利用。不管主观意愿如何,实质是在为台独张目。
起诉离婚时不可以要求对方付“青春损失费”。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起诉离婚时,通常只有以下几种情况过错方才需要赔偿无过错方:①重婚,②与他人同居,③实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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