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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怎么算啊?

2022-03-18 1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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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之中没有你所描述的类似规定,只有在经过工伤鉴定后,对于定为1到6级工伤的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外可以每个月领取本人原工资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对于7到10级不享受伤残津贴,只可以一次性领取的一定数额的伤残补助金对于本人提出离职或者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由社保局支付一定数额的伤残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你所提到的每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没见到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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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期工资。7.生活护理费。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伤残津贴。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丧葬补助金。12.供养亲属抚恤金。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工伤赔偿的范围主要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等。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拥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方面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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