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最近我父母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本人在外面工作,买房子我出了10万元,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购房必需写上子女的名字,我父亲就在购买房子的合同上写上了他和我妹的名字。请问将来这房子由谁来继承?我父亲有权决定谁来继承吗?或者是由我妹来继承呢?本人一直苦恼中,跪求回答,!
针对继承房产手续的新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