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对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重大案件: 1、三次或者对三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 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的。 特大案件: 1、五次或者对五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 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二人以上的。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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