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案件的当事人应为全体享有继承权的人。其中,提起诉讼的为原告,其他相对方为被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当事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案件当事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诉讼。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作为代位继承人参加诉讼。 因此在起诉时,原告不仅需要尽可能全面地列出被告,还要提供原被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个人档案等。
针对房产继承过程中因有一个转继承人未满18岁不能独自放弃继承而办不了房产公证继承,咨询一下律师可否通过房产诉讼继承来获得房产的继承权,如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话手续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继承房产过户有以下费用: 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 2、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地产,免契税。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是口头放弃也可以是书面放弃,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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