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户口迁出需要带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户口迁出需要以下手续: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有3个流程。如下:1、可带着原户口本和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分户或迁转手续;2、当地公安派出所会按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分户、立户的规定进行办理;3、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本,经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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